熱重分析儀使用條例
更新時間:2018-10-17 點(diǎn)擊次數(shù):1126
熱重分析儀使用條例:
1、測試溫度如超過500℃,將鋁坩堝換成陶瓷坩堝;熱重分析儀在800℃以上使用,火爐壽命會大大縮短。如果在1300℃以上使用鉑盤,在放上鉑盤之前,在樣品和參比盤上放少量三氧化二鋁粉末,以防止樣品托盤和鉑盤粘附在一起。
2、樣品為強(qiáng)酸強(qiáng)堿時,需稀釋后方可測試;
3、測試液體樣品時,液面不宜超過坩堝的1/2,固體粉末少于坩堝的1/3;
4、測試前,需保證樣品不與坩堝反應(yīng);
5、測試溫度較高時,空坩堝做空白實(shí)驗(yàn),將空白實(shí)驗(yàn)曲線作為基線調(diào)入,再進(jìn)行測試;
6、注意操作板上的室內(nèi)溫度,不可有較大波動,波動不可超過±0.5℃;
7、測試時需保證測試環(huán)境無明顯空氣流動、噪聲或震蕩;
8、在熱重分析儀未被使用超過一周后,做一個空白(沒有樣品)測試,覆蓋范圍為zui大的溫度測試極限范圍;
9、不要使熱重分析儀收到振動,以免損傷天平精密元件;
10、不要在樣托盤和天平梁上施加過大的力。